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
来源: 普陀区政府 作者:普陀区政府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02-04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区属有关单位签订的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普陀区200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要求,区政府组织力量对各乡镇、街道及责任单位就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09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创新理念、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9年全区共出生2008人,计划内出生1987人,计划生育率为98.95%,同比提高0.12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为98.81,人口出生率为6.35‰,自增率为-0.49‰,全区12个乡镇、街道均圆满完成了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 一、经费投入持续增长,确保计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09年,区本级财政实际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684.7万元(包括乡镇247.8万元),全区人均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支出达到19.2元,达到省、市定目标管理要求。落实了避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公益金、奖扶金、特扶金等专项经费,社会抚养费纳入财政预算后相应增加计划生育事业经费。2009年各乡镇、街道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共计达247.8万元,并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逐年有增加,保证了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009年全区进一步完善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各项机制,规范了行政许可主体、程序和行为,梳理了执法职能及法律依据,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征收行为,清理了行政区域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生育政策,把好再生育和特殊情况生育的审批审核关。积极探索相关部门综合执法的有效途径,落实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切实维护生育公平秩序。全年共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0例,共征收社会抚养费68.44万元(包括往年拖欠社会抚养费)。在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查、审、定三分离制度”,做到适用条文正确,主体、程序合法、证据材料规范,案件合格率为100%。无行政侵权行为,无集体上访,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健全,群众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全区进一步关注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问题,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奖励和保障制度,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五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更趋完善。渔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已深入人心,09年奖扶金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20元,全区共有奖扶对象1065名,共计发放奖扶金76.68万元;特扶金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区财政又增加每人每月100元,全区共有特扶对象239名,发放特扶金67.34万元。各地严把奖扶特扶对象的确认、审核关,无漏报、错报情况发生。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规范运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对象予以相应的公益金补助,全年共落实计生公益金补助对象86名,发放补助金15.34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和已婚育龄夫妇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政策全面落实,发放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2.35万元,区级支出免费技术服务经费50万元;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生活困难和医疗补助制度更趋完善,按规定补助并发症治疗费和生活困难费计19.59万元,并继续对计划生育并发症实行每人每年1000元慈善救助,计划生育并发症家庭参加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实行全额补助。 四、计生队伍进一步稳定,基层基础不断巩固 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人口计生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绝大部分乡镇、街道均按要求配备了专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公务员,解决并落实了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待遇等问题,社区均配备计生服务员,并按常住人口2000:1比例配备计生协管员,明确并落实了相应职责和报酬。在此基础上,沈家门、六横、勾山、东港等地流动人口在2000人以上社区还增配了专职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员,使计生网络组织更加健全,人员配置更趋合理,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发挥明显,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 五、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齐抓共管局面基本形成 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高度重视重点工作专项督查,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综合决策和政策推动成效显著。着重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优生促进工作进一步深化。各地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将贯彻落实“优生两免”政策列入人口计生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广泛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宣教和“优生两免”政策宣传,加强优生咨询指导服务,全面发放“优生券”、“优生咨询券”、“检测券”及各类宣传资料。“两免”对象告知率、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知识和优生知识普及率、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婚前孕前医学检查检测率、病残儿父母再生育二孩优生指导服务率等均达到相关要求。二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地不断强化相关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流动人口信息统一采集工作在城区全面推进。紧抓外来人口“从业地”和“居住地”两大源头管理,不断完善“以房管人”办法。加强区域协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双向管理。2009年全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到了95%,;三是生育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宣传阵地得到巩固与发展,“社会化、个性化、网络化”的宣传教育机制不断得到创新,全区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3%;四是优质服务内涵不断拓展,重点人群的生育全程服务体系得到完善,“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得到加强,随访工作得到加强,全区综合节育率为87.93%,意外妊娠率为1.23%。 2009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虽取得显著成绩,但各地也还存在社区(村)计生服务员兼职过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纳入当地流动人口专管员职责尚未全面落实到位,乡镇(街道)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相对不足等问题。基层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违法生育处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管理责任落实需要进一步强化。 经考核,各乡镇(街道)、区人口和计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人劳社保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经贸局、区市场分局、舟山市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均较好的完成了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全部夺标。其中六横镇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勾山街道办事处、东港街道办事处、朱家尖街道办事处、区人口和计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为考核优胜单位,桃花镇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荣获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奖,分别予以表彰奖励。 2010年是我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入大桥时代的重要一年,希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克服松懈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较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考核 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