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维副区长在全区公共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来源: 普陀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8-04-17

(2008年3月21日)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卫生强区、构筑和谐卫生的关键之年。公共卫生工作是关系人民大众健康,造福人民的公共事业。我们必须明确政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公共卫生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公共卫生工作不是卫生部门等少数几个部门的职责,而是各有关部门共同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树立大公共卫生观念。目前我区公共卫生工作面临着一个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这些年来,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均收入有较快增长,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传统的疾病如营养不良等已不能危害人们的健康。但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也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健康,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仍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职业病危害等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都给我区人民的健康和社会安定带来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工作就是一条守卫健康的防线,工作做好了,一条坚固的健康防线就形成了。我们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把公共卫生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健康保障的“防线”,把工作做在前头,减少或消除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危险因素,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目前,城市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广大渔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成为目前新的课题。渔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远远高于城市。同时,渔农村地区公共卫生专业队伍缺乏,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极易在短时间内扩散流行,并最终影响到城市人群。我区海岛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共享性差,特别是适合广大渔农民的公共卫生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因此,我们的公共卫生工作必须兼顾城市和渔农村,紧紧抓住渔农村公共卫生这个薄弱环节,统筹城乡,一起推进。真正把公共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渔农村去,让广大群众“多保健、少生病”,同时要做到“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
  二、抓公共卫生促公众健康,全面提高海岛公共卫生保障水平
  (一)不断完善公共卫生网络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管理网络,建立网络健全、机制顺畅、职能到位、反应敏捷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工作队伍。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要立足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切实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卫生监督网络建设要侧重于加强对基层派出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临港工业区和旅游风景区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要把城乡基层社区卫生作为公共卫生网络构架中最重要的网底和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快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工程。
  (二)努力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健全卫生应急组织,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疫情监测、预警、报告信息网络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临床救治、心理干预等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在全面设立应急办公室的基础上,明确职能,理顺关系,进一步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面提高疾病防控能力
  要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责任。继续加强以霍乱等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有重点地开展流动人口传染病疫情监测,控制输入性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着力加强艾滋病和结核病防制工作;要提高人禽流感防控意识,高度关注毗邻地区禽流感疫情对我区的威胁,农林和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严防禽流感向人间传播;继续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今年,麻疹疫情不容乐观,目前其他地市已出现疫情持续上身趋势,有造成大范围流行的可能。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建立健全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晨检、疫情报告、宣传教育等制度。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消除隐患,防止学校发生麻疹疫情暴发。全面落实免疫规划,确保相关指标继续领先;加强精神病防治,积极预防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四)切实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要转变卫生监督的工作理念与方式,由“监督执法”向“服务民众、服务经济”转变。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的监管与指导,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执法。重点加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卫生监管力度。要加强药监、农林、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继续抓好以学校、渔农村地区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要加强农村家宴聚餐、渔家乐、农家乐管理。积极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五常法”等先进管理模式,保证餐饮卫生质量,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继续加强饮用水净化消毒指导和卫生检测,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五)认真抓好职业病防控工作
  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严格做好存在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控制预评估和控制效果评价。各有关部门要摸清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的情况,进一步分析职业病危害信息,加强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护监督,督促企业落实职业人员健康体检,做好对重点企业的职业病监测工作,规范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病危害预警机制和突发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和职业病救治体系
  (六)进一步落实渔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围绕让渔农民“加强预防,少生病”的目标,加强渔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目前渔农村公共卫生的工作任务十分明确,经费也有保障,关键是要把任务落实到位,把工作做到位,真正让广大渔农民享受到三大类12个项目的服务。同时,要把渔农村健康体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起来,做到“有病早医治、无病早防治”。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基本上已按要求开展了这些工作,但还是存在渔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各地要加强渔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提高体检率。成员单位要利用本单位派驻渔农村社区的新渔农村建设指导员作用,配合做好渔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区卫生局、财政局要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考核,重点考核当地政府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建立责任医生制度情况、渔农民满意程度等。
  (七)提高流动人口公共卫生管理水平
  公安、人口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卫生状况。有重点地开展流动人口传染病疫情监测,控制输入性疫情的发生和传播。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落实流动儿童免疫规划与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积极推广流动人口孕产妇限价接生做法,做好计划生育政策与妇幼保健工作之间的衔接,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八)全面完成各项创卫指标
  创卫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各街道和单位要按照创卫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的具体内容,明确差距,逐条逐项加以落实,今年年底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确保2009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做好公共卫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我们建立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公共卫生领导、协调、运行机制,是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前提。各级各部门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公共卫生工作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保障机制
  要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的理念,财政部门要为公共卫生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对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等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对公共卫生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要予以保证。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
  区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理顺各方关系,整合内部资源,切实做好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委员会的参谋;公共卫生工作是我们每个成员单位的职责,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开展一系列工作,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特别是卫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农民健康体检质量、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专项检查和审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要把公共卫生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要亲自抓,要把公共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解决好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力、财力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搞好调查研究,对当地公共卫生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和急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当工作遇到难题时,更要主动出击,全力解决;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社区)村级公共卫生联系员要各司其职,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负责承担起公共卫生的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考核和督查机制
  要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督查考核机制,把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卫生专项补助经费挂钩。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公共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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