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 负责人:黄秀娟 |
|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00 |
| 办公地址:普陀区东港海珠路 |
| 联系电话:0580-3802825 传真:0580-3802825 |
| 电子邮件:ptjsj@hotmail.com |
| 简介: |
|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开展有关人口问题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根据市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四)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联系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交通、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五)指导基层依法行政,查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正确地处理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来信来访;负责对再生育对象的审批;负责对特殊情况生育对象的审核和审报。 (六)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检查并指导区计划生育指导站、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的工作;负责制订开展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负责编制避孕药具计划;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七)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宣传、国际合作与交流。 (八)制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编报区级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检查、指导全区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与使用;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十)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拟定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考核办法,提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社会团体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口和计生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财务科) 协助局领导负责综合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报告;负责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文史建志、保密、保卫、会务、文印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负责行政后勤管理服务、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职工的人事、工资管理工作;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干部学历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 编制区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决算草案,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经费的使用;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制订全区计划生育药具经费分配方案;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及清产核资工作。联系电话:3802825 (二)业务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统计科) 负责草拟有关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负责对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拟订对乡镇街道和有关职能单位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实施方案,并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负责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指导基层依法行政、查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案件;依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群众来信来访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计划生育议案、提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再生育对象的审批;负责全区特殊情况生育的审核和审报;负责绝育吻合手术对象的认证和核准。 负责起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做好与区公安、工商、劳动、交通、卫生、建设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出证、验证工作,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体制的日常运转、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联系等业务工作。 负责指导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编制、调整全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搞好人口计划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规范化管理和基础建设;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规划、管理和指导。 (三)宣传技术科 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同新闻、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规范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负责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和指导基层实施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研究。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负责综合协调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有关业务技术培训和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工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鉴定和并发症、后遗症对象的管理;负责做好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计划内病理性引产对象的认证和核准;负责编制避孕药具计划,指导、督促避孕药具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全区避孕药具零售店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手术经费的审核。 |

